时间:2024-06-03 10:43 来源: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近日,华州区某小区物业公司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华州区法院,对法官快速调解十余起物业纠纷表示感谢。
该物业公司与张某、李某等10余名业主分别签订了《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协议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后部分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违约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电梯维护费及公摊电费等各项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韩少雄认为物业纠纷事虽小,却关系到各方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激化或衍生新的矛盾,于是决定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处理。韩少雄审判团队在调解过程中,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到涉案业主,了解拖欠费用的具体情况。有的业主认为自己购买房屋之后一直没有入住,房屋属于空置状态,应按照空置房标准收取费用;有的提出入户门下雨漏水、窗户安装管道影响美观等问题;有的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按正常标准收取物业费不合理,故不愿交纳物业费。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分歧较大,针对纠纷不同情况,审判团队耐心向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释明法理,充分沟通。最终,十余起物业纠纷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有的业主当即交纳了拖欠费用,有的达成分期支付物业费协议。同时,法院也敦促物业公司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争取以优质服务赢得业主支持和认可。至此,该系列物业纠纷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历时近四年的物业纠纷仅用时2个月即得以圆满解决。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下一步,华州区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类司法建议作用,力争将纠纷消除于未发,化解在萌芽,多措并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