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11: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撕毁法院文书不对,当时情绪过激了,请给我一些时间认真消化。”在原告姜某诉被告张某排除妨害一案中,张某没有上诉,也不履行执行义务,当执行法官出示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时,情绪激动当场撕毁法律文书,甚至在被行政拘留后,仍不履行义务。今年1月17日,该案被移交给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华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弥继峰拿到案件卷宗,看到张某在看守所还在使用缓兵之计时,不由皱了皱眉,这明显又是一个“骨头案”。
他立即组织案情分析会,大家对案情进行细致分析和讨论后,一致认为有信心啃下“硬骨头”。
承办法官先后三次与张某面谈未果后,口头发出限期迁出执行通知。张某仍无视,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案件进展甚微。
无奈下,承办法官决定升级执行强度,4月24日,在张某住所地张贴强制迁出公告。
“法院欺负人哩,看谁敢动我的房子,我就是死也要死在我屋里!”面对张某过激行为,承办法官果断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在长达2个小时释法明理后,张某表示:“再给我一个月的准备时间,我到时候自行搬出。”
一个月后,张某故态复萌,执行团队决定改变思路。
7月30日,在张某又一次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华州区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期限届满前一天,弥继峰前往拘留所对张某释法明理,见其不为所动,遂表示准备向公安机关移送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料,并向其介绍了该罪名量刑标准和受刑事处罚后可能受到的影响。
“我这下想通了,我坐牢了叫娃今后咋活人哩,我愿意配合法院立即搬迁。”在强大的政策威慑下,张某终于开始配合执行。
“我们已经帮助你找好房子了,姜某也同意给你解决一年的房租。”听到执行法官的安排,张某陷入了深深的内疚:“感谢法官的付出,以前是我行为莽撞,给大家带来了太多麻烦。”
弥继峰趁热打铁将张某从拘留所提押至涉案房屋前,在渭南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帮助张某搬离涉案房屋,迁入租赁房予以安顿,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