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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促和解 握手言和化干戈

时间:2025-04-24 17:26 来源:华州检察

2025年4月24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华州区下庙镇某村村委会召开了潘某某故意伤害案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司法所所长、本案侦查人员、潘某某所在村组干部等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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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前,检察官在案发现场向大家简要讲述了案件情况。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法律适用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做了详细阐述:潘某某与杨某某田地相邻、房屋也相邻,两人因琐事发生冲突相互推搡,造成杨某某右手小拇指受伤,经鉴定,杨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潘某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愿意认罪认罚,因家庭经济情况欠佳,多方筹措才拿出的赔偿金尚不够杨某某治疗费。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杨某某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通过村组干部、镇司法所、当地派出所,向双方解释法律,调解双方关系,从法理、人情、乡情等角度讲解法律,结合邻里关系疏导双方情绪,帮助双方解开心结。潘某某真诚的道歉取得了杨某某的谅解,双方在听证会现场握手言和。

听证会上,就潘某某故意伤害案是否相对不起诉广泛听取了多方的意见和建议,各位听证员认为该案适用法律准确,办案做到了情理法相结合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表示,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办案化解邻里矛盾,解决纠纷,争取让双方冰释前嫌,重归和谐。对于此次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希望潘某某从今往后改过自新,邻里之间和睦相处。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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