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30 14:52 作者: 通讯员 王倩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倩)2019年5月29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对黄某某、王某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一案依法向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南市华州区首例被提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经查,以黄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为牟取不法利益,非法高利放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使用暴力及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垄断市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为非作恶,在华州区形成了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和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检察长雷永强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一线指导,由四名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加班加点,日夜奋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快捕快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目前,该案已移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审理。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