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华州法院 >正文

华州区法院:“淘宝”租号惹事端 先行调解化纠纷

时间:2025-04-29 09:41 来源:华州区法院

4月25日,华州区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淘宝”账户租赁纠纷。

微信图片_20250429093840

吴某某与项某某原系朋友关系,双方口头协议吴某某向项某某支付200元作为“淘宝”账户租赁费并用于经营,租赁期间未经吴某某同意,项某某不得在该账户上进行任何操作。吴某某经营后,项某某却将该账户成交款45353元据为己有,吴某某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项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性质及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决定委托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特邀调解员仔细核实了涉案账号流水,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了法律后果及风险,同时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项某某同意将成交款分期返还原告,吴某某也表示愿意谅解,不再追究项某某其他责任。该纠纷从送达诉状副本到成功调解仅用5天便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寄语

不同于实物租赁,“淘宝”账户租赁行为存在诸多风险。首先,从平台规定来看,“淘宝”平台用户协议明确规定,账号归属权属于注册用户本人,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出借。一经发现,可能会对账户进行限制、甚至封禁等处理,影响正常使用。其次,从法律规定来看,账号出租、出借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增加被盗用、冒用风险,也可能使出租人面临交易纠纷、信誉度受损等问题。最后,在经济方面,如本案所示,容易引发租金、成交款等经济纠纷,租赁双方权益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编辑:陈冰娟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