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9 16:04 来源:华州区法院
“我们要了两三年都没要到,感谢法院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
12月28日上午,张某某等十名农民工将一面印有“讨薪维权暖人心 排忧解难似亲人”字样的锦旗送到华州区法院综合审判庭高爱珍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官暖心办案、尽职尽责的感激之情。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友信恒固公司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给汤某某,汤某某聘请张某某等十名农民工在其建筑工地务工。期间,汤某某仅支付了张某某等人部分工资。后因汤某某与友信恒固公司产生纠纷,工程款未结算,导致汤某某一直未向张某某等人支付80000余元的剩余工资。张某某等人为追索劳务工资,常年往返于铜川、西安及华州三地仍未果,无奈起诉至华州区法院。
办案经过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爱珍详细了解案情,由于被告汤某某不予配合,本案首先面临送达难的问题。高爱珍带领办案团队数次前往汤某某在西安承包的几个工地查找,最终在雁塔区某工地找到汤某某,成功送达诉讼文书。案件审理过程中,高爱珍及时向张某某等人释明法律,征求是否追加友信恒固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意见,但因张某某等人无法获得公司的基本信息,无法追加其为被告。
为维护张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并一次性解决纠纷,高爱珍带领团队干警前往相关单位调取了友信恒固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张某某等人及时追加友信恒固公司为被告。
最终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友信恒固公司在欠付被告汤某某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张某某等人的劳务工资80000余元承担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友信恒固公司如数支付了原告张某某等人的工资,十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一面锦旗,一个故事,饱含了法官“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代表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信任及认可。华州区法院将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立足审判职能,做实能动司法,回应人民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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