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2 17:31 来源:华州区法院
近日,华州区法院高塘法庭联合村委会、乡镇包村干部成功调处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消除了双方当事人十多年的矛盾隔阂。
石墙变“心墙”,邻里纠纷积怨深
李某与王某为邻里关系,2009年,李某为抬高地基和建房取土,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取得了王某宅基地东侧耕地。随着李、王两家房屋相继建成,王某的宅基地与李某的耕地形成了较大落差,王某为避免房屋塌陷,便在宅基地边沿处垒建石墙,并栽种树木。李某认为王某侵占了自己耕地,多次找镇、村和派出所处理,但纠纷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化解。2024年3月,李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清除石墙及树木。
调查找症结,多轮调解不松懈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积怨较深,若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执行,更会激化邻里矛盾,于是联合镇、村干部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并实地察看纠纷现场,同时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沟通。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态度有所缓和,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判前再调解,多年矛盾终平息
开庭前一天,承办法官再次与镇、村干部赶往原、被告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当说到“一代官司几代愁,不要将矛盾留给下一代”时,双方当事人深受触动,承办法官顺势以法、理为据,最终打通了两家“心墙”,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放弃拆除石墙的主张,王某对越界的树枝进行清理,并定期修剪。8月5日,在高塘法庭,镇、村干部共同见证下,王某对树枝进行清理,邻里间持续数十年的恩怨终于落下帷幕。
一纸判决不是终点,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下一步,高塘法庭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