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6 11:14 来源: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7月12日,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到来之际,渭南市检察院、华州区检察院联合华州区林业局等部门开展了以“牢记国之大者 做秦岭生态卫士的领跑者”为主题的公益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重点向现场群众讲解《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此外,检察干警还向群众讲述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并详细介绍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运行情况,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生态环境案件线索,主动揭发举报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争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随后,检察干警对华州区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并针对发现的古树养护不到位、部分古树未挂牌等现象,与林业部门和古树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座谈。
此次活动共发放公益诉讼工作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人人争当秦岭生态卫士,共同守护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国之大者”,事关发展大局,事关民生福祉。渭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继续开拓创新,凝聚保护合力,努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渭南检察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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