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09:51 来源:华州检察
近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到看守所对被告人李某、吕某、邓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判后答疑,被告人吕某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诉。
被告人李某、吕某、邓某均在公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吕某表示要提起上诉。在承办检察官耐心与吕某沟通交流后,引用认罪认罚上诉的反面说理教育,展示了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充分释明其被判处刑期的法律依据。被告人吕某终于说出了上诉的理由,其想借上诉拖延执行时间,想在看守所服刑、不想进监狱劳改的真实心理。在承办检察官的认真开导下,吕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并表示自愿放弃上诉。
被告人撤回上诉,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认罪认罚制度的严肃性。同时,降低了认罪认罚上诉率。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加强释法说理意识,做好诉源治理,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