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秦飓风•2020”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以摧枯拉朽的态势和亮剑必胜的决心,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攻坚克难,抓住关键案件,精准发力,不断将行动向纵深推进,执结了多起“骨头”案,扫清了行动开展路上的拦路虎,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权威。截止7月10日,执结案件16件,执行到位标的 52.5万元,拘传10人,强制腾房、拆迁两案。
在7月10日行动中,强制腾房、拆迁两案均是承办团队久攻不下、长期督办未结的骨头案,在当地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反响。专项行动执行的重点是对房产、土地纠纷案件进行清场腾退。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总指挥张艳琴院长态度坚决,指示本次一定要先拿下“拦路虎”,给后续活动开展扫清障碍。为此,全体参战干警克服连日来的持续高温,不惧酷暑,集结力量,再次打响“强制清场专项行动”的攻坚战,两起案件均圆满执结。
清扫“拦路虎” 执结“骨头案”
一起为占有物返还案件,华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将占用原告苏某所租用的某大院北墙外宽1米的流水渠返还给原告;自行拆除在该流水渠上栽植的桐树两棵。被告不服,上诉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被告迟迟不肯履行法律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向被执行人刘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催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因刘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其妻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同意在2019年1月底前履行判决义务。随后,被执行人刘某依然无动于衷,故在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下,依法将刘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了他的高消费,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拆除义务。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本院增派警力,加强攻心,经过两小时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拆除了相关设施,一起多年的“骨头案”圆满执结。
另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是一起涉军案件。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队明确告知承租人李某必须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按期交还租用房地及附属设施,但李某因在该土地经营投入较多,退出后损失太大,拒绝搬迁,后部队诉至华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判令被告李某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所租赁的31.35亩土地返还给原告。但判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部队于2019年5月1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经多次做说服教育工作,被执行人腾出了部分土地,但仍有部分办公厂区未搬出。法院多次通过通知、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尽快迁出,但是被执行人夫妇倚老卖老,拒不搬离。
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继续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讲解法律规定,介绍相关国家政策,促使被执行人转变思想。同时,该院执行人员也做好了强制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地方信访、民政给予老人适当安排。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表示要以国家利益、国防利益为重,支持部队停止有偿服务工作,马上搬出所租赁的房屋。下午3时许,被执行人自行腾退房屋,并在法院监督下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房屋、钥匙交接,该起涉军租赁合同纠纷圆满执结。
下一步,华州区法院将继续以“三秦飓风•2020” 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审时度势,采取网上执行不缺席,线下办案渐放开的执行举措,按照“季有执行月、月有执行周,周有执行日”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