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2 16:02 作者: 通讯员 梁俊 来源:华州区人民法院
近期,华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系列信用卡纠纷案件,多起都是办理信用卡交给他人使用,到头来自己承担了还款义务。
今年11月,某银行将多名透支信用卡经催告仍未还款的信用卡持卡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及费用。法官向欠款人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有多名欠款人都声明信用卡办了以后交由朋友使用,透支后逾期未还产生的欠款,他们都感到很委屈,向法官诉说:“虽然是我办理的信用卡,但我自己从来没有使用过,都是朋友让办理的,办理好就交给朋友在用,当时想着关系好,谁知道会出现逾期,现在拖欠的欠款是朋友用的,应该由朋友来还。”承办法官耐心向他们讲解法律规定和其中的道理,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资料,亲自办理信用卡,亲笔签写申请书,就与银行建立了信用卡合约关系,就应当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至于将信用卡交给朋友使用,与朋友之间因借用信用卡产生另外的法律关系,可以向朋友另行主张权利。
通过进一步的咨询律师和银行从业者,这几名信用卡办理人最终同意向银行还款,但提出自己收入不高,家庭生活存在一定的困难,希望能够分期偿还。经过多次沟通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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