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10 16:05 来源: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华州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华州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要求,立足实际,发挥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忠诚履职,连续作战,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成果。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统领,推动扫黑除恶更加深化。在开展专项斗争期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艳琴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制定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推进方案。从时间、方法、途径、措施、督导等方面做了精心安排,为涉黑涉恶案件顺利高效地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以深挖彻查为目标,推动执法办案更加高效。华州区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案83人,其中涉恶案件5案60人,涉黑案件2案23人。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区法院严格按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深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共判处犯罪分子3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判处罚金刑数额累计 140.5万元,其中对被告人黄毅个人全部财产予以没收,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同时,共摸排并移交案件线索15条,有力的彰显了司法权威,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有效地净化了社会法治环境。三是以宣传教育为引导,推动舆论氛围更加浓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群众反映线索、检举揭发。区法院及时总结典型案例,进机关、进社区宣讲政策案例5场次,公开开庭宣判3案,组织干警下乡进村走访300余户,在街道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中省市媒体平台播发工作动态宣传稿件70余篇,形成了舆论宣传和法治宣传强大合力。
下一步,区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以“双进”工作为抓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有效震慑,为华州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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