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7 09:45 来源: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承办该案的高爱珍法官审查案卷材料后发现,案涉婚姻登记于2004年,郑宝某于2022年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相隔18年,远远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依法应当驳回郑宝某的起诉,但驳回起诉又将导致郑宝某“被结婚”的状态依然持续。对此,法官并没有一纸裁定驳回起诉结案了事,而是本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切实帮助原告解决难题。遂召集原、被告就本案进行协调,根据查明的事实,向华州区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依法撤销郑银某冒用郑宝某身份办理的婚姻登记。区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于2022年8月23日撤销了郑宝某与王某的婚姻登记。原告郑宝某向法院撤回起诉,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编辑:王倩
上一篇: 华州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