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6 09:14 来源: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金秋九月是万物收获的季节,更是华州区法院上下同心、攻坚克难、迎取“双进”见成效的关键阶段。他们在努力做好全面防疫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东秦利剑”专项行动,多措震慑、多点发力、勇克“骨头案”,努力为人民群众实现权益最大化。
两年前,华州区法院受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查,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名下无直接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两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不知去向,导致该案一度陷入“执行难”困境。而申请执行人李某因该起事故导致九级伤残,生活极其困难。
(扣押车辆现场)
近日,在接到被执行人王某甲行踪的消息后,案件承办干警立即赶往目的地,在现场即对被执行人王某甲采取了拘传措施。拘传到庭后,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王某甲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案件,遂缴纳了部分案款。7月28日,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王某乙回村的相关情况,立即和法警一同前往,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乙已逃避,门口停放的王某乙经常驾驶的车辆未在其名下登记,王某乙家人也未提供车辆权属相关信息。执行干警经过全面分析,决定扣押涉案车辆。第二天,案外人王某丙到区法院执行局索要车辆,自称是车主。干警询问其车辆的多个细节问题,王某丙都拒绝回答,不配合执行工作,只是一口咬定车辆行驶证的车主是他,他就是车辆的主人。执行干警耐心向王某丙释法明理,并向其讲明如果帮助王某乙规避法院执行转移财产的严重后果,收效甚微。
(申请执行人领取案件款)
在区法院近期开展的“东秦利剑”执行行动中,此案被列为重点案件予以执行。8月23日,王某乙被拘传到庭。经调查,通过王某甲、王某乙的微信记录并结合相关证据,足以认定该扣押车辆系王某乙借用王某丙的名义购买,逐月将贷款微信转账给王某丙,由王某丙将购车款转至汽车公司。事已至此,王某乙深知无法隐瞒,只能承认了相关事实。随后,执行干警及时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对本案进行了和解。当日,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人李某领取了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王某丙也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买单,受到该院处罚。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加大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申请执行人拿到真金白银,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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