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2 09:22 作者: 通讯员 张炜 来源:渭南日报
7月1日上午,华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黄某等21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该案是华州区审理的首起涉黑犯罪案件。
华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等2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黄某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为谋取不法利益,违法放贷;使用暴力及软暴力追讨债务;控制石碴市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无视政府禁止轧石的规定,大量挖取原石,改变土地用途;在被政府执法部门查处中,公然对抗执法活动等。
该案起诉至华州区人民法院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及1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该案。合议庭成员在认真查阅案卷后,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庭审预案,适时向院党组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就案件审理制定了全员参与的《涉黑案件审理工作方案》。在案件审理部署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张艳琴再次明确要求,全体干警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协作配合,举全院之力完成本次庭审任务。
7月1日上午9时,该案如期响槌开庭,表明了华州区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高度政治站位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体现了该院超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建党98周年纪念日审理此案,对社会综合治理,净化政治环境更是有着特殊的意义。
该案由于案件涉案人数多、违法犯罪事实多,庭审将持续数日,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