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3 08:30 来源:法治华州
受援人姬小杰(化名)2016年3月通过应聘方式进入渭南市华州区某医院从事管道维修、医疗污水处理以及电梯维护管理等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其曾于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21年度四次荣获该医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就是这样优秀的员工在2022年4月也被该医院以受援人姬小杰所在科室承包给第三人为借口的方式违法辞退,并且辞退后无任何经济补偿。受援人姬小杰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后自己向渭南市华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受援人姬小杰自己不懂劳动法规,自己找人代写的仲裁申请人不规范导致仲裁委受理后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裁定驳回。
仲裁驳回请求后,不懂法的受援人姬小杰万般无奈,对自己的维权行为完全丧失信心,后在朋友的介绍下其来到渭南市华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在援助中心冯刚主任的耐心解释和帮助下,指派陕西秦渭律师事务所韩飞律师承办受援人姬小杰与该医院的劳动案件。接受指派后韩飞律师认真了解案情,向受援人姬小杰释明相关劳动法规并重新调整受援人的劳动维权请求,后在法院审理阶段,在援助律师、法院的多方努力下,该医院最终同意支付受援人26000元补偿金调解结案,现该笔补偿金已经支付到账。通过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劳动权益既得到应有的保障,也体现了法律援助律师在依法维权中的责任担当。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