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3 10:05 来源:华州公安交警
2024年8月20日20时许,东某驾驶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沿华州区高塘镇朱张村由北向南行驶至高塘镇朱张村加油站附近时,因涉嫌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华州公安交警塬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仪检测,显示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驾驶员东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合并处以15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