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15:19 作者: 戴攀登 来源:华州检察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司法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两高三部”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联合下发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提升工作质效。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雅丽迅速组织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对该办法进行了学习。
该办法主要针对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诉讼案》第十五条规定,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以非刑罚方式承担刑事责任的认罪认罚案件,围绕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专门办案组织,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说明。
针对此次学习,李雅丽副检察长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
第一,各承办人要依照法定程序,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具备快速办理条件的案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以达到诉讼程序简易化,缩短办案期限的目的。
第二,不断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有机统一,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充分缓解案多人少的现状。
第三,加强与法院的协调,对适合快速办理的案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提高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