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09 08:40 来源: 渭南日报 作者:程 静 郭志宏 任 亮 点击量: 次
近年来,华县司法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夯实基层,服务群众,创新工作方式,创造性地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在华州大地奏响了一曲司法为民之歌。
社区矫正,让特殊人群扬起航帆
6月15日,华县柳枝镇社区矫正人员陈某申请的异地委托管理手续全部到位,他将拿着这些手续以及中铁集团混凝土分公司出具的外派证明,前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工作。
这是华县首例获得异地委托管理的案例,也是该县贯彻“以人为本”的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理念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华县先后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13名,已解除195名,目前在册118名。在教育矫正工作中,先后总结出“四个一”:即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每月 一次个别谈话,每月一次家访活动,每月一份不少于500字的思想汇报;在日常管理中,坚持入矫连接、期满联解、监督联管、教育联抓、帮扶联动的“五联工作
机制”,注重公、检、法等工作部门的衔接与配合,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矫正管理制度的矫正人员,通过决定机关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
类管理和量化考核,规范日常教育,利用技防措施与华县电信分公司合作,先后为98名社区矫正人员办理定位终端,实行手机定位监控,节约了人力、物力。通过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该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一个新的台阶,先后受到省、市、县各级领导的表彰和兄弟县市的好评。
除此之外,华县司法局还和华山铁路电务器材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华县“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基地,先后开展就业培训20余场次,为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和 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临时救助30余人次,协调农村刑满释放人员解决承包田230人次,推送有学习意愿、学习能力的10名刑满释放人员去陕西扶贫教 育集团学习汽车修理等6个专业。
通过以上措施,华县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走上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共享法治文明
法律援助秉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理念,保障公民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为了让困难群众享受法治的文明,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华县司法局不断推进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在每个镇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4年,在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他们又先后设立杏林三溪、新城社区、柳枝北刘、张桥、大明韩凹、大明等六个法律援助工作点,打造“城市半个小时、农村一个小时”的法律援助圈,让许多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除此之外,华县法律援助中心还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出动宣传车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建立百名律师进百所活动,指导法律工
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对弱势生产人群成立五个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单位挽回经济损失500万余元,为省、市、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派驻律
师在两会期间为代表、委员献言建策,提供法律咨询;县公证处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公证服务,先后为国有资产拍卖进行公证,对城镇廉租房公 开分配摇号进行现场公证,保证了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公证处每年办理各类公证平均500件;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平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 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每年平均办理各类案件190余件。
依法调解,构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今年2月2日,高塘镇一行政村有两个村民因经济借贷发生争议撕打,致其中一人王乙受伤。接到村委会电话报案后,高塘司法所所长宋如民、司法工作人员郭轶栋
立即赶到事发地。听取了村委会对案情的详细汇报后,他们感到如不立即介入调解,很可能会酿成更大的血案。分工后,两组人马分别深入到当事人家,
面对一张张愤怒的面孔、一句句尖锐的提问展开了激烈的论辩。从上午12时到当晚零时,两位司法员和参加调解的村干部没顾上喝一口水,吃一个馍。也许是他们
的说服、劝导起了作用,也许是他们的精神感动了当事人,双方集结的亲友均自动退出,并希望司法所能对打人一事作出公正的处理。随后的十几天里,围绕健康权 纠纷一案,两位司法员不知跑了多少路、加了多少班、说了多少话,终使双方达成了王甲的儿子一次性赔偿王乙医药费8000元的调解协议。
据了解,为建立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7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4个:即道路交通事故调 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少华山景区调委会、诉前调解工作室,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841人,纠纷信息员1500余人。两年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 盾纠纷2386件,调处成功2334件,调处成功率为97.8%,引导诉讼2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87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2013年10月,在全市组织的专业行业调委会观摩中,华县司法局取得综合排名第二的好成绩。
普法宣传,让法治之花滋润百姓心田
法律只有进入人的内心世界,才能有力量。在多年的普法实践中,华县司法局坚持以法治华县建设推进行动为着力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
为了使法制精神转化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华县司法局结合本县实际,强力推进板块式普法,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确定部门负责领导及法制宣传信息
员,实行月汇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评比,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制。同时,组织实施“科技之春”法制宣传,“3·15”大型普法宣传,“12·4”法 制宣传文艺演出活动以及其他特殊节日法制宣传,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例如,在少华广场设置普法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墙11个,编演普 法戏曲、小品,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
同时,以“法律八进”为着力点,推动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网吧,提高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意识,重点开 展法律宣传进庙会活动。在宁山寺、永庆寺、蕴空山等寺庙古会设点宣传,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坚持县人大常委会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政府常 务会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讲法、学法、辅导制度。2013年起,利用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系统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参考人数达6000余人次;全县 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95场次,为全县中、小学配齐法制副校长100%以上,使之正常开展工作;深化法治华县创建活动,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企、
以法治村等活动,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2年,华县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基层建设先进单位、荣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先进单位,2013年度被市司法局目标考核综合评比评为 优秀单位,被县人大人民代表评议为“人民满意单位”。司法为民,永无止境。面对荣誉,华县司法人不骄不躁,锐意创新,在推进法治华县建设的进程中不懈地探
索着、努力着。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