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0 16:26 来源: 区法院 点击量: 次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官兵的法律素养,强化官兵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2017年8月7日下午,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审判法庭搬进驻华州区看守所的武警中队,对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程某交通肇事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武警中队全体官兵参与了旁听。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5日20时许,被告人程某驾驶小车沿渭南市华州区杏林镇华麦路杏林村至梓里村段由东向西行驶时,将被害人张某碾压,致其当场死亡,后被告人程某逃离事故现场。经陕西公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因交通事故致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并经渭南市华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这次法治进军营活动受到了全体官兵的普遍好评。官兵们纷纷表示,通过近距离旁听庭审,更直观感知法律,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此类活动,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军心。
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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