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8 17:30 来源: 区法院 点击量: 次
11月28日上午9时,在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由副院长张金龙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卢元某、卢建某、卢日某等九人非法制造毒品物品罪一案。这也是迄今为止本院审理的第一起该类型案件。
涉案的九名被告人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和龙岩市。被告人卢元某因为听说制造麻黄素能赚大钱,遂通过网络租房信息,租赁到位于渭南市华州区某村的厂房用于生产制造麻黄素。被告人卢元某找来堂兄弟卢建某、卢日某以及温万某、卢以某、涂某、温坤某、丘某、吴某,并购买了生产设备和原材料,于2016年11月份开始生产。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刺鼻被当地群众举报,华州区环保局对厂房进行查处。后发现生产的是制毒物品,环保局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九名被告人在短短两天时间内就生产出麻黄碱成品20.24公斤,还有盛装在51个白色塑料钢化桶内的褐色粘稠状半成品麻黄碱3769.7公斤。
麻黄碱又称“麻黄素”,是可以用来制造毒品“冰毒”和药品的原材料。冰毒又称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来,故又称去氧麻黄素。冰毒的精神依赖性极强,已成为目前国际上危害最大的毒品之一。
在福建当地很多人用化学物品合成麻黄素,据被告人供述麻黄素在市场上每公斤的价格是4000元,而合成麻黄素的工序并不复杂,认为这样来钱快从而铤而走险。被告人还将制毒地点选择在相对偏僻的乡村,以为能更好的掩盖自己的罪行,但没想到刚开始制毒就被查处。
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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