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7 14:02 来源: 区法院 点击量: 次
近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经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后部分履行的案件。
被告刘某与西安市临潼区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2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既不露面也不还款。5月9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肯到庭。通过多次电话沟通,执行法官向刘某告知了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威慑,日前被执行人终于到庭,但继续强辩自己的困难,表示对履行判决无能为力。经过几个小时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仍然以各种借口搪塞推诿,拒不支付,法院果断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刘某被送进看守所后的第二天,其妻子打来电话,向执行员表示自己的丈夫已心生悔意,并言称能部分履行义务,后续案款可分期履行,请求法院放人。法院鉴于当事人有悔过表现,且能部分履行给付义务,经征得申请人同意,在收到10万元案款、制作了调解笔录、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对刘某采取了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为决战决胜" 基本解决执行难 " ,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华州区法院持续发力,精准施策,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与“老赖”斗智斗勇,上半年共司法拘留 4 人,让“老赖”无处藏身。
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