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3 10:42 来源: 渭南市中院网 作者:张勇平 点击量: 次
华县人民法院杏林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由于原告在起诉时没有向法院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送达地址,致使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向被告送达。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华县人民法院杏林法庭庭长高峰决定,前往被告所在地金堆镇进行寻找。
虽然天气已经异常寒冷,造成山里道路已经部分结冰,但这些困难并不能阻止法庭干警的办案热情。2014年12月19日,该庭干警驱车2个多小时,沿着陡峭崎岖的盘山公路行驶百余公里终于安全抵达秦岭深山之中的金堆镇。在当地相关部门的配合帮助下,法庭干警终于找到了被告,并向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
当被告从风尘仆仆的干警手中接过诉讼文书时,惊讶的说:“就因为原告要离婚,我不想离这才跑到山里来了,我不懂法,想着躲着就行了,真没想到你们法官这么敬业,还能找到山里来。”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法庭干警向被告耐心细致的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又向被告明确告知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并请被告放心,法院一定会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办理好该案,保障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听完法官的解释,被告诚恳的表示:“看到你们法官这么冷的天不辞辛苦大老远的前来找我,还给我讲了这么多法,我也知道你们是为我好,你们真是一心为民,我完全相信你们法官,我一定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审理。”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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