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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获自由又抢劫 不知悔改再判刑

时间:2017-08-09 14:53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翼燕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翼燕2017年1月30日因盗窃罪刚从监狱释放出来的郭某无所事事。手头无钱,又没有一技之长,偏偏不能吃苦耐劳的郭某想到靠抢劫获取财物。


2017年4月5日13时许,郭某从临潼家中来到渭南市华州区以走亲访友为由头,寻找抢劫的目标伺机下手。途径华州区汽车城时,郭某想到汽车城卖车的应该都是有钱人。郭某走进车城以卖车需要试驾为由驾驶被害人李某的私家车载其在华州区西环路、子仪路等处转悠,伺机寻找机会抢劫李某,被害人李某发现身处危险时多次要求被告人郭某驾车返回汽车城均被拒绝。后郭某强行驾驶车辆沿310国道高速往东行驶至华州区柳枝镇樱桃沟村口附近,因道路施工被迫降低车速,被害人李某趁机跳车,郭某为抢到李某身上的财物下车追赶并强要其手机,怀孕在身的李某被迫将随身携带的一部苹果6手机交于郭某,后该郭逃离现场。该案由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警示教育:犯错误不可怕,只要悔过自新依旧能够重新做人;怕的是不知悔改,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行越远…

编辑: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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