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31 13:48 来源: 中国普法创新网 作者:魏建录 高立军 韩少雄 牛建 点击量: 次
纷争 在诉讼前止息
诉前调解,在陕西省渭南市华县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这里,一起起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得到和解、一桩桩因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破镜重圆、一件件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息讼罢诉。
老百姓称“诉前调解”制度是为人民群众解纷止争的“合疗保险”。
法院干警称“诉前调解”制度是为法官减重释负的“灵丹妙药”。
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率全省司法厅、局级领导在视察了华县诉前调解工作后则称赞:“华县创新的诉前调解机制,是政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大胆尝试,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百姓负担、化解了矛盾纠纷,各地司法、法院要大力推广”。
矛盾聚居 催生诉前调解问世
在社会转型期,利益多元化、价值追求多元化及矛盾纠纷复杂化,给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化
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平安建设?2011年3月,华县司法局主动和法院联手,以政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诉前调解机制调研活动。深层次的调
研,让司法局和法院的领导耳目一新,领略到了老百姓对解纷止争有“四盼”:一盼及时、快速;二盼程序简单;三盼经济实惠;四盼利益实现。法院干警有“三盼”:一盼减重释负;二盼消缠减访;三盼执案下降。党政机关有“三盼”:一盼民案不转刑;二盼纠纷不转访;三盼矛盾不激化。社会各层面对解决矛盾纠纷的期盼,全面反映出了原有人民调解机制的明显缺陷。为尽快解决新形势下的矛
盾聚居问题,华县司法局和法院领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本着“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致力和谐为已
任”的理念,于2011年3月23日联合发文,成立了由18名司法助理员、8名专家、4名专职调解员组成的华县诉前调解中心。
自此,一个破解老百姓、法官和政府在解纷止争中矛盾聚居的诉前调解组织应运而生。
联手打造 诉前调解驶入正轨
华县的诉前调解组织并不是发一个文件、挂一个牌子、订一套制度那么简单,他的运行,曾经历了一番风风雨雨和跌宕起伏的艰难过程。
由于诉前调解组织是司法、法院两家共同设立的一个特殊的人民调解机构,没有正式编制、没有专项经费、工作人员均属兼职,纪律、制度对他们的约束都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在起步运作中,法院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可以调解、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按照就近、方便、快捷、经济的原则,指定当事人所在地的诉
前调解员进行调解。但由于调解员兼职,他们又是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且没有明确的调解工作补贴,致使他们在接受调解案件任务后,思想矛盾、信心不足、决心 不大、责任心不强,案件在他们手中有的一拖再拖,有的久调不决,甚至有个别调解员吃拿卡要,不仅引起当事人、代理人和社会各方的不满情绪,甚至形成了个别
纠纷的升级和激化。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华县司法、法院的领导及时组织召开诉前调解员会议,重点解决了四个问题:一是明确了诉前调解受案范围。主要包括立案 庭交办的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能够快速调结的案件;涉案当事人多、尚不具备立案条件、很容易引起群访、群殴的案件和受害人一方经济困难、又不懂依法维权,
但可以快调快结的案件。二是明确诉前调解期限。规定诉前调解员在接到立案庭交办的案件或当事人申请、基层组织委托调解的案件后,必须在二十日内结案。调解 成功的签写调解结案登计表;未成功的签写调解终结登计表,并随案卷移交立案庭;对当事人申请、基层组织委托调解的案件,调解成功的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法律手
续;未调解成功的,拿出书面反馈意见,并告知其依法维权。三是明确补贴标准。由于县上对此项工作未落实专项经费,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每件补贴150元、司法局每件补贴30元;对调解未成功的案件,调解员只要制作了调解笔录,由法院每件补贴50元。四是明确工作纪律。规定在诉前调解阶段,不准吃拿卡 要、不准故意刁难、不准拖着不办、不准调解不成后接受任何一方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
司法、法院共同联手打造的华县诉前调解中心,在创新中诞生,在探索中完善,在发展中提高。两年来,他们已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613件,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18件,达成调解协议297件,涉及标的200万元,调解成功率达71%,履行率达99%。
如今,华县诉前调解中心已成为活跃在华县城乡人民调解战线上的一支生力军,百姓拥护、法官赞同、政府认可。
城市乡下 调解员们大显身手
华县的诉前调解队伍是一支法律水平高、专业技术强、工作作风硬,能征善战、乐于吃苦的队伍。诉前调解制度完善后,他们充分发挥自已长期在一线工作的经验、
灵活、方便和容易被当事人接受的特点,在街道、社区、巷道、工地,到处摆开了诉前调解的战场。不论春夏秋冬、不管刮风下雨,街头巷尾、街道院落,到处都能 看到调解员们忙忙碌碌的身影。在他们的辛勤工作和艰辛努力下,不仅使一件件矛盾得到化解、一桩桩纠纷达成协议,一个个冤家握手言和,一对对反目夫妻破镜重
圆,而且使更多的人受到了生动的法律知识教育。
2013年3月17日,对于莲花寺镇白某一家来说,是天塌地陷、悲痛欲绝的日子,他七岁的独生儿子在外边玩耍时跌入邻居马某的养猪粪池中遇难,一时间,在全村引起轩然大波,白、马两姓村民剑拔弩张,一场群体性械斗随时可能发生。
诉前调解员王有生根据立案庭的紧急安排,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勘验,邀请村、组干部和双方家属代表,在白家河村巷道内摆开了公开调解的战场。由于双方当事
人情绪激动,白、马两姓族人旁听,人数众多,方法稍有不当,便会引起群殴。王有生同志在征得双方同意调解的意见后,宣布了纪律,陈述、答辩有序进行。最 后,他综合双方争议、现场勘查结论,引用法律规定,苦口婆心,深入浅出,加之村组干部适时出面劝解,仅5个小时,就使双方心服口服,达成了一次性赔偿53000元、即时给付的调解协议。调解结束时,白姓人拉着老王的手感激零涕,马姓人则对老王的公正调解连声道谢不止。
宋如民、郭轶栋二同志是诉前调解中心高塘镇辖区调解员。为了调解中心交办的里寺村一组王某与王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不借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在该村走东家、跑西家,调查取证,分头调解,一直工作到深夜零时才休息。及时化解了一桩即将激化的民事纠纷。
杜积善是享誉华县司法界的著名调解能手,曾荣获陕西省模范人民调解员光荣称号。他分管柳枝镇辖区诉前调解工作后,工作扎实,态度认真,调解纠纷一板一眼。
他先后两次接到调解中心交办拾村六组郭某和杨某离婚纠纷。第一次接案后,他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征询了双方老人和各自所在地村民的意见,认为双方婚 姻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尚能和睦相处,当前产生离婚纠纷,多因误解所致。抓住问题症结后,他多次组织调解,从家庭、子女等储多方面给其做思想工作,两人十分
感动,最终和好回家。在后来的回访中,他得知郭某染上了赌博恶习且不能自拨,杨某也流露出了再度起诉离婚之意。老杜针对自己辛辛苦苦修补好的这桩婚姻,实 在不甘心放弃。他数次奔波在郭、杨家和镇政府之间,谈心、交流,话今追夕。郭某终下决心戒了赌。谁知一年后,老杜再次接到了郭、杨离婚纠纷的诉前调解任
务。当他得知杨某不愿谅解郭某以前的过错而要求离婚时,不恼、不烦、不燥,仍坚持耐心劝解、细心蔬导,杨某深受感动:“叔啊,你们这些调解干部真好!我打
两次离婚官司,没花一分钱,没跑一步路,却把你们辛苦的跑了一趟又一趟,为我两调解说的话能拉一火车,真得好好地谢谢你”。
在老杜的耐心调解下,郭、杨这对两度反目成仇的夫妻最终破镜重圆了。
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百名调解能手谢晓,在大明镇政府广场公开调解的七十八岁老人杨某和两儿子的赡养纠纷案,其场面不亚于一个法制报告会的会场,涉及社会
面之广、参加旁听人员之多、受教育程度之深,创造了华县人民调解史上之辉煌。尤其是母子双方在赡养争议上从开始时的唇枪剑舌、据理力争,到后来的泪流满 面、母子拥抱,全场干部群众随着调解现场的变化,时而愤愤不平、时而同情怜悯、时而对两逆子的不孝怒目而视、时而陪着高令老人泪流不止。渭南电视台、渭南
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跟踪报道,把华县诉前调解工作推上了新的层面。谢晓,也以诉前调解员的身份登上了渭南市十佳政法干警的颁奖台。
有人说,诉前调解员吃的是草,挤的是奶,调解成功一起纠纷仅补贴180元,贴上电话费、加油费不说,耗时费力,比不上农民工一天的收入。如调解不成功,还 要倒贴钱。可诉前调解员史铁牛、王秀丽、袁武等同志却说:“诉前调解是我们肩负的一种神圣的社会责任,他既解决了人民法院人少案多难题的困绕,又为老百姓 解纷止争提供了方便,虽然我们回报大于付出,但每调解一起纠纷,心里就多一丝慰藉”。
众口皆碑 堪称江西“金牌调解”
2013年10月,华县司法局和华县人民法院分别从渭南市委、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抱回了“诉前调解先进单位”的金匾匾。在广场、在街道、在社区、在 地头,人们议论的热点自然地从江西电视台“金牌调解”拦目转移到了本县的诉前调解上:“谁家儿子在工地上伤亡,未花钱、没跑路,通过诉前调解,两天就拿到了赔偿款”;“现在解决纠纷不用再为‘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甭进来’发愁了,诉前调解到家门口就能把咱心头的结给解了”;“我在县某公司干了九个月,谁知老板承建工程无资质,挂靠另一家公司,硬是要不到工钱。诉前调解员接受案子后,不到三天,老板就一分不少地付清了我的劳
动报酬,我还没交任何费用”。
老百姓对诉前调解工作赞不绝口,党委、政府领导更是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华县县委书记杨森明在诉前调解中心调研时对司法局局长冉应纯、法院院长贾守仁说:“你们两家合唱和谐戏,这件事做得好啊!从诉前调解班子搭起到现在,咱县上的缠访、闹访一下子降了60%,群体访、越级访、赴京访下降了80%,你们组织 的这支非正规军功不可没啊!”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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