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21 09:4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高立军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高立军)近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司法局渭司发〔2017〕9号《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华州区司法局在全区集中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这次活动安排从2017年2月10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1、学习宣传阶段,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深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2、人民调解员要深入到流动人口较多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地段,逐村逐户、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对各种显现矛盾的成因、类型、数量等情况做到了然于心、底清数明,要访民情、解民意、集民智、聚民力,准确地找出解决问题的关节点、突破口。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3、集中调解阶段,对排查整理出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调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和债权债务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三跨”(跨辖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特别要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4、集中回访阶段,对已调解成或未调解成的纠纷一律进行回访,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在回访过程中要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改进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巩固调解成果。
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全区排查、深挖、调解一批民间矛盾纠纷,在普遍排查调处的基础上抓住民间矛盾纠纷中的热点、难点认真解决,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为我区实施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