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3 08:15 来源: 区检察院 点击量: 次
一男子无证驾驶车辆撞伤路人后逃逸,华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2016年12月2日18时47分,犯罪嫌疑人王某无证驾驶一辆奇瑞小轿车,行至华州区华州镇城内村上南组段时,因观察不周,将行人廉某撞伤在地后开车逃逸,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不治身亡。经鉴定,廉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2017年8月1日12时华州区公安局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王某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警示:无证驾驶不仅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责任。所以,劝君无证莫开车,心存侥幸害终身。
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