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16 08:53 来源: 区检察院 点击量: 次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推进作风建设,近日,陕西省华州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贯彻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以下简称《禁酒令》)。
该院纪检组长对新修改的《禁酒令》进行逐条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后的《禁酒令》包括“六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华指出:要把贯彻执行“禁酒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领导和干警们不得以任何借口搞变通、打折扣,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禁酒令”落到实处;在春节等时间节点,将“禁酒令”抓起管起,保证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廉洁性;要求每个干警都要熟知牢记,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让全院不碰“高压线”,不闯“红灯”。
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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