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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情人有情 矫正春风暖心中

华州区司法局关爱罪犯未成年子女抚养工作记实

时间:2018-03-15 16:56 来源: 区司法局 点击量: 次

 法律无情人有情 矫正春风暖心中

——华州区司法局关爱罪犯未成年子女抚养工作记实

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是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近期,该局在执行一起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既注重法律的严肃性,又坚持把人性化执法贯穿其中;既保证了执法效果的顺利实现,又达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他们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与全区执法、行政、司法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演绎了一个“法律无情人有情,矫正春风暖心中”的动人故事。

2017年6月29日,渭南市华州区下庙镇王某因犯诈骗罪被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年10月30日以其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为由决定对罪犯王某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限为2017年9月5日——2018年2月14日。

2018年1月16日,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以王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己消失,而刑期未满为由,向决定机关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2018年2月7日,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矫正办的同志依照惯例到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家中情况进行家访。当了解到王某家中的情况后,让他们犯难了。这王某全家共五口人:婆婆吴某已60多岁,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等,生活不能自理;丈夫吴某因诈骗犯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尚在外地服刑;女儿年仅11岁,正在小学上学;儿子已满1岁,尚在哺乳,还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同时了解到王某娘家远在宁夏,也无其他亲属愿意照管孩子。

眼看王某2月14日监外执行期满,收监在即,但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尚无着落。

法律无情!

执行收监,是法律的决定,容不得懈怠和改变!

人有情!

孩子抚养,是父母的义务,更是社会的责任!

怎么办?怎么办?

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的干部们,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两个未成年人的抚养,展开了一场艰难、曲折的大拚博。

司法局局长万可红听取了雷芳利副局长和社区矫正办李庚志同志的详细汇报后,感到问题十分严重,时间特别紧迫,任务极其坚巨。

责任重大,时间紧急,刻不容缓!

他当即通知局班子成员和矫正办全体成员开会研究解决方案,制定预案。

方案敲定。一个由主管副局长雷芳利挂帅、社区矫正办全员参予的王某执行案协调工作全面铺开,并依据方案,投入了紧张有序的协调工作。

2月11日,司法局一行深入到王某户籍所在地下庙镇政府进行人性化执法协调,争取基层党委政府支持。同时找王某舅舅商议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

尽管,雷芳利副局长和协调小组作了最大限度的努力,但终因王某舅舅摆出的种种困难,而未能使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落到实处。

时间紧,事情急。协调小组的领导和干部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2月12日,天寒地冻,寒风刺骨,他们再访王某家,动员王某在其亲属、朋友家选择孩子的抚养人。

王某很不甘,但也很无奈。她实在没办法,最终,还是寄希望予政府给以帮助,能否暂缓收监。

2月14日王某就要收监,仅剩两天时间。

两个孩子抚养无法落实,咋办?司法局的领导和干部们心急如焚!

他们顾不上休息,更顾不上春节为家里置办年货,风风火火忙东西,分头到检察院、公安局衔接王某收监执行以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衔接中得知公安局到目前为止,还未收到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关于王某收监执行的法律文书,此案尚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根据这一突然出现的情况,具有高度工作责任感的华州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同志们,并没有顺风借势,拖延执行时间,而是一方面积极和审判机关联系,督促其尽快送达法律文书,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另一方面,组织干部集中力量,协调下庙镇和行政村为王某孩子寻找合适的抚养人。

2月15日,是2018年的除夕,也是王某入监的日子。当全国人民沉浸在浓浓的年味、亲情、喜庆和欢乐中的时候,司法局的领导和协调小组的同志们却放弃了这一年一度唯一的举家团聚的时刻,坚守在岗位上,认真接待着王某及亲属的来访。

万可红,作为区司法局的党组书记、局长,司法局的领班人,他得知王某及亲人来访的消息后,百忙中抽空亲自接待,他不厌其烦,耐心诚恳的思想工作,竟让作为罪犯的王某感动的热泪盈眶:“感谢政府,如果能帮我安顿好孩子,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2月22日刚收假的第一天,矫正办的同志就匆匆的赶到了王某家,了解王某是否为孩子找到抚养人一事。得到的答复,仍然令人失望。

当天下午,司法局副局长雷芳利又带领协调小组人员,风风火火地赶到区民政局,寻求抚养两孩子的政策帮助和支持。

民政局领导听了司法局干部对案情的叙述后,对司法干部们的敬业精神和爱民热情十分感动。他们也积极地投入到了帮助为两个无故未成年人找抚养人的战斗行列。他们当即表态:“如果能找到抚养人,民政局负责落实两个孩子每人每月500元抚养费”。

司法局在紧急为两个被抚养人寻找抚养人的同时,仍没有忘记职责。他们再次和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联系执行法律文书完善和送达事宜,确认执行法律文书已通过邮局向华州区公安局寄出,预计在3月1日送达。

时间紧迫,急如水火!

2月27日,在社会落实无果的情况下,根据民政局建议,华州区司法局的同志们通过市司法局联系,又赶到渭南市儿童福利院寻求支持。得到的答复是必须要有两未成年人子女父母双方的签字同意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判决书。

3月1日,执行文书已收到,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仍未落实,但执行在即,想到执行时那撕心裂肺的场面,想到那王某被带走时的牵挂和绝望,想到那两个未成年人的孤苦无助,司法局长万可红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焦虑和担忧,专程向华州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孟渭川汇报了案情。

“严格公正执法是我们的职责,但我们也绝不能让任何一个孩子失去受教育、受关爱、受抚养的条件和环境”。孟区长听完万局长汇报后,立即让办公室通知人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和下庙镇政府参加紧急协调会议。会议由孟区长亲自主持。经过通报案情,汇报工作经过,各职能部门发表意见和建议。经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并确定了公、检、司、民政和下庙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限定时限完成各自工作。


      正当各部门按照政府联调会议精神紧锣密鼓、各司其职之际,柳暗花明又一村,从下庙镇传来好消息:“王某的舅舅为两个未成年人找到抚养人了!”

司法局协调小组紧急出动,快速衔接,抚养两个未成年人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3月5日,渭南市华州区公安局在确认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罪犯王某已到案后,当即启动收监执行程序。当天上午10时许,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干部配合公安局依法将王某送至陕西省女子监狱收监。

华州区司法局,是你们,用责任和担当唱响了一曲法律无情人有情的凯歌!

是你们,用行为和服务诠释了当代司法人司法为民的真谛!


 

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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