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9-10 08:29 来源: 区检察院 点击量: 次
2018年9月6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刘晓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列席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张艳琴主持审委会,7位审委会委员出席,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列席。
此次审委会讨论的刑事案件为一起故意伤害案。刘晓华代表检察机关对我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发表了意见,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及量刑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作了详细的阐述。
我国宪法规定,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
渭南市华州区法检“两院”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为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华州、平安华州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晓华检察长会后在人民法院大审判厅观摩了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四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的庭审活动。
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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