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华州司法 >正文

华县首例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时间:2014-07-01 12:12 来源: 陕西法制网 作者:李庚志 点击量: 次

华县华州镇的李某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近日由华县司法局依法向决定机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于2014年6月9日发出刑事裁定书,对李某予以裁定撤销缓刑。据悉,这是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首例因社区矫正人员违反规定,对其撤销缓刑的案例,为司法行政机 关今后处理类似案例提供了有益借鉴。
   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青岛市市南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经华县司法局多次催促才于2014年1月16日起到社区服刑,接受 社区矫正。然而,自今年春节后,李某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擅自外出打工,经司法所通知家属亦未到所说明情况。华县司法局对其违法和违反监管规定 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掌握了有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华县司法局认为,李某的行为已违反“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第二、五款之规定,不宜继续实行社区矫正,遂依法向青岛市 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存在违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自2014年3月起计算,已形成事实上的脱管。据此,依法作出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该裁定已同时送达华县公安局。
   这是该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首次因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管理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的案件。华县司法局依此案为契机,在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中予以通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要求全体社区矫正人员以该案为警示,强化教育改造的自觉性。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